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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呢,我這篇應該會跟第一篇開始談論精神疾患跟社會的種種現象之類的文章,應該會差距很久。

沒辦法,小時候太不用功,現在K書K的我好辛苦。

對我來說,要敢把自己寫的東西放上來網路,就至少要對的起自己,而我,希望這樣的文章,是我真正努力去了解過之後才發表。

我不是很會寫東西的人,唯一可以拿來說嘴的,應該是我會為了自己想做的事情,就一股腦鑽進去的傻勁吧。

這分類底下的文章,都是我希望在我努力過後,能讓看這些文章的你,對自己,或是對你所聽到的精神疾患,再做一個反思。

我也想對所謂的精神醫療體系,說出我所想說的話;我相信,高明的精神科醫師絕對不少,但相對的,無良或是不適任的絕對也有,請珍惜求診者對你們權威的尊重,真的設身處地的去幫他們,而不是把他們當成提款機!

話可能有些重,但這真的是我們該去面對的課題。

曾經有個辦公室的同事問我:「是不是領有精神疾患診斷書的人,就可以傷害人沒有刑責?」我聽了實在有點難過;原來,大眾對於精神患者的看法是這樣的敬而遠之。

關於這點,我先不在部落格上說明,畢竟我看的書還不夠多,但是有興趣的,可以查查刑法,一個人要免除刑罰,絕對條件會很嚴苛,比方說要被診斷出「心神喪失」這類的,那,這樣的人,行對絕對是受到限制的。

再來,「精神症狀」跟「精神疾患」絕對是兩碼子事,你或許會因為某些事情感到憂鬱,但這絕對不是你就有憂鬱症,我一直覺得,憂鬱症這樣的認定,必須再更嚴謹一點,不然,相信你也有這樣的感覺,好像自從某些時間點之後,你三不五時就可以聽到誰誰誰有憂鬱症。

這很不正常,把憂鬱症給感冒化的風潮讓我覺得很不合理,但現在,我只能更充實我的學識,就是要讓我說出來的東西,讓大家更能接受。

我不會去指責誰,但是讓大家有更正向的生活態度,是我認為最重要的。

這跟「自我感覺」良好還是有差別的,我想推廣的,是一種可以融入社會,卻又知道自己在做啥的人生。

青春過了一大半,我最近卻好像回到大一大二那個時候,那個會一直跟自己說話,看著社會卻又對這社會不滿,希望能改變他的小鬼。

他說,抱怨跟安慰成不了事,休息夠了,就該站起來出發了。

這是我灑下的第一顆種子,總有一天,我希望他能讓大家乘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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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ahui197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